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武汉教育局:2014“黄鹤英才(教育)计划”通知

      2014-04-24    

各区教育局,市属大中专院校,局直属学校:

为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在武汉市各级各类学校选拔、培养、造就一批能够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的教育名师,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按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黄鹤英才(教育)计划”。现就开展2014年度“黄鹤英才(教育)计划”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黄鹤英才(教育)计划”的评选对象是: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市属高校及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读教育学校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层次称号的在册在岗教师。

“黄鹤英才(教育)计划”评选对象的基本条件是: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在市内同层次学校同学科教师中具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还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学术造诣高,成绩显著,形成独具特色的教育思想、教育理论、教学方法和体系,对学科建设、教师指导、学生培养做出重要贡献,为同行公认。

(二)在教育科学和教学研究领域,牵头承担或完成重大课题并获得创造性成果,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实效。

(三)在技术上有重要发明创造、重要技术革新或解决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四)指导、培养的学生在全国或国际权威知识(技能)竞赛和体育、艺术竞赛中获得金、银、铜奖,形成了科学的训练、指导体系和方法。

二、评选名额

此次“黄鹤英才(教育)计划”评选活动共评选20名教育名师。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扶持政策

(一)对入选人员给予培养资金5万元,用于支持开展教科研工作、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

(二)对入选人员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重大人才项目和政府特殊津贴评选,分期分批选送到国家培训基地培训,到国外培训进修和做访问学者。

(三)为入选人员建立名师工作室,可给予资金配套,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组织开展巡回讲座、学术交流、支教扶贫等活动,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四、申报程序

教师按照评选条件自我推荐。经学校评议,在学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组织由教师代表、专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学校推荐对象的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按市教育局分配的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在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其中,市、区属中职学校材料报职成教处,市属高校材料报高等教育处,其他学校材料报教师工作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531日,逾期未报者,视作放弃处理。

五、申报材料

(一)推荐对象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一式2份);

(二)《黄鹤英才(教育)计划”推荐名册》(附件2,一式2份、报电子版);

(三)《黄鹤英才(教育)计划”申报书》(附件3,一式2份);

(四)《黄鹤英才(教育)计划”评选综合材料一览表》(附件4,一式20份);

(五)有关成果、证件的复印件(须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后加盖公章)。

相关申报材料和表格可在武汉市教育局网站(www.whjyj.gov.cn)下载。

附件.rar

湖北分站二维码
[中国教育在线湖北分站]
扫一扫 关注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Ƽ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