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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多所高校贫困生认定与消费挂钩

      2011-10-18    

  湖北经济学院2011年规定抽烟者不能认定为贫困生的举措,引发200多家媒体关注。抽烟、上网、旅游、买彩票……10月17日了解到,湖北多所高校都有认定贫困生的规定。

  《严格审批让伪贫困生露出庐山真面目》、《抽烟不应成为高校放弃帮扶贫困生的理由》、《贫困生认定,学生最有发言权》、《抽烟者不能认定为贫困生,用心良苦》……昨日多家媒体刊发评论热议湖北经济学院此举。

  事实上,湖北经济学院并不是第一个把贫困生认定与学生是否抽烟挂钩的高校,省内外高校都有类似举措。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规定,有吸烟、酗酒行为者不能认定为贫困生;武昌理工学院在推行校园禁烟过程中也出台有类似规定。

  据悉,华中农业大学工学院规定,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学生不能被认定为贫困生;荆楚理工学院规定,经常购买彩票、摸奖以及买卖股票等高风险投资者不能认定为贫困生;武汉生物工程学院规定,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不能被认定为贫困生;武汉铁路职业学院规定,家庭因建房、买房等欠债导致经济困难的不能认定为贫困生。

  据悉,教育部门要求,贫困生认定,要以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学生在校期间日常消费情况(节俭状况),不得仅凭是否有困难证明认定贫困生。“对于因高消费、购买奢侈品等原因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学生,不得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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