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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黄石中小学春季收费标准出台

      2011-12-30    

  12月29日,黄石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确定了黄石市中小学2012年春季的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具体为:义务教育阶段收费: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杂费,只交书抄费。小学一至二年级课本费50元,作业本费25元,合计75元;三至六年级课本费70元,作业本费25元,合计95元。初中一至三年级的课本费135元,作业本费35元,合计170元。

  普通高中学校执行多退少补的原则执行收费,收费项目统一为学费、代收费(课本费)。除此之外,各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2011年秋季收费标准中课本费按估价公布,与实际价格有差额,其中高一8元,高二15.9元,高三3元,此次超支部分没有列入2012年春季收费标准中,亦不另外收取。

  2012年春季高中收费标准具体为:普通高中高一年级学费350元,代收费605元,合计955元;高二年级学费350元,代收费785元,合计1135元;高三年级学费350元,代收费298元,合计648元。省(市)级示范高中高一年级学费500元,代收费605元,合计1105元;高二年级学费500元,代收费785元,合计1285元;高三年级学费500元,代收费298元,合计798元。高中择校生严格遵守“三限”政策(即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学校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其中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2500元;市级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3500元;省级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4500元。民办高中学校收费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予以公示收费。住宿费按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大冶市、阳新县高中收费可参照此标准执行。大冶市、阳新县高中收费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各校应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同时按照市教育局学生用书目录规定的科目、品种、版本、价格、发行渠道执行采购,并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面实行收费公示,自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据了解,新学期开学后,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将对学校学生用书及收费工作进行检查,凡违反规定的收费,必须清退,同时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监察部门对当事人和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黄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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