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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湖北中医药大学  2012-03-13    

  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要求,深化高等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招生录取工作方式,切实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潜质以及对我国传统中医药文化具有极大兴趣与培养潜力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和鄂招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目标和专业特色,特制定我校2012年自主招生选拔考试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与申请条件

  (一) 招生对象:

  湖北省2012年高中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申请条件中任意一条者均可报名。报名时请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我校与所在中学和相关部门核查。

  1.高中阶段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五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3.高中阶段,在某一方面(如科技发明、公开发表科技论文、文学艺术、文艺表演等)具有特殊专长或在我校所设的某一学科具有培养潜能者;

  4.对中医药学科兴趣较浓,其父母在中医药领域工作、或者为中医药学世家、名家子弟。

  5.重点中学推荐的综合素质突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

  6.   农村户籍或者高中阶段在农村地区中学就读,经学校推荐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毕业生。

  二、申请程序

  我校采取“中学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申请方式。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2012年2月13日至3月13日登录湖北中医药大学招生网站(http://www.hbtcm.net/zs)进入自主招生选拔录取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将申请表和中学推荐表打印。

  (二)材料准备及上交:

  请学生将“申请表”、“中学推荐表”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以邮政特快专递EMS的形式邮寄至湖北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报名”字样。

  注意:①学生邮寄资料和网上报名信息核对后相互一致才视为有效报名;②邮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6日(以邮寄资料的邮戳时间为准),所寄材料恕不退还;③考生如果仅寄送了纸质报名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④各种证明材料或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原件由学生在复试报到时携带以备核查。

  (三)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我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已经取得学籍的,学校将按教育部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

  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对收集的材料整理后交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参加复试的人选。取得复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及复试时间,将于2012年3月18日在湖北中医药大学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二)复试选拔:

  1.考试内容:考核内容以突出测试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为主。

  2.考试形式:笔试(中国传统文化、医学基础知识)。

  3.笔试内容模块:

  (1)中国传统文化知识:包含古代汉语、哲学、人文等方面的知识测试。

  (2)医学基础知识:含健康基础知识、中医学基础知识等。

  注意:笔试内容以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积累的知识为主,以突出测试学生的学习潜力和综合素质能力,我校不指定辅导书籍。

  (三)准考证发放及考试时间和地点

  根据安排,我校自主招生准考证发放时间: 2012年3月25日上午(8:30-12:00),考试时间:2012年3月25日下午(14:00-16:00),考试地点:湖北中医药大学黄家湖校区。具体时间以网站上公布时间为准。

  (四)资格认定:

  根据学生笔试成绩及招生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具备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名单,其中部分计划用于生源地为农村的考生并单独划资格线,入选考生名单将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合格考生名单报湖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然后将合格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四、自主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按省招委文件规定执行,其中部分招生计划用于录取生源地为农村的考生,文理兼收。

  五、录取办法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应标准,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湖北省第二批次(不含七年制相关专业)投档线,我校将按第一专业志愿予以录取;

  2.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但未达到我校投档线,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将负责录取。

  六、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2.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化、工作程序规范化、选拔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接受社会监督。

  3.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七、费用

  1.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免费。

  2.笔试费用:100元/人。

  以上费用按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八、解释权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湖北中医药大学学工部(处)招生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一号  湖北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65

  联系电话:027-68890299,027-68890297(假期电话咨询改为网上咨询)

  传    真:027-68890051

  咨询网址:http://www.hbtcm.net/zs

  举报电话:027-6889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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