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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在汉就业即可落户
2011-10-14 1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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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9月,武汉市出台《关于切实做好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对毕业生落户、就业和创业推出一批新措施。

  13日上午,武汉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主任王星、副主任王克非,武汉市人社局就业局副局长舒克友,对毕业生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一一作答

  普通高校毕业两年内在汉找到工作可落户

  读者肖雪:您好!我2009年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在外地工作。现在在江夏买了二手房,我能否将户口落到房子所在地?

  答:按政策规定,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两年内,在武汉找到工作,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即可落户武汉。超过两年期限,就不能作为学生办理转户口手续了。

  武汉杨小姐:2008年我本科毕业于武汉,之后在广东上班。2011年想调回武汉,怎么办落户手续?

  答: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超过2年的,由人事部门按人才流动和干部调动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潜江周先生:我女儿两年前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成教学院。现在我在武汉买了房子,能否将女儿直接落户到房址?

  答:成教毕业生在武汉落户有三个条件:一是武汉地区高校;二是本科层次,有学士学位;三是毕业当年内在武汉找到工作,并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

  荆州肖女士:我的儿子2012年普通高校大专毕业,想落户武汉,请问需要什么条件?

  答: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在武汉市找到工作,并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如果是民营企业,需到武汉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汉口雷小姐:按照武汉市出台的最新扶助政策,哪些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放宽了?

  答:在武汉市就业或创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年内可凭报到证、毕业证等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武汉市还进一步畅通了高校毕业生的落户渠道。毕业生的户口可以登记在住房产权属于本人的居住处或亲朋好友家中。没有住房或亲朋好友的,可登记在省、市、区人才服务机构的集体户口中,或登记在经市公安部门批准的机关、事业、大中型国有企业等用人单位集体户口中。

  每年千个公益岗位提供给困难毕业生

  武昌一高校大三学生:我打算在毕业后去支教,不知道支教生在就业上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对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毕业生,所服务的事业单位可在编制内直接招聘为正式职工,并办理调动等手续。在武汉市服务期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参加武汉市事业单位招聘时,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公务员招录时,笔试成绩按省相关规定执行。

  武汉市政府规定:五年内,将开发文化、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等领域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或服务性岗位,确保每年提供岗位不少于10000个,其中公益性岗位不少于1000个,并通过公开竞争招录方式,专门用于安置武汉市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创业最高可享20万元贷款

  湖北大学学生小陈:我想2012年毕业后自己创业,不知道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武汉市对创业大学生提供多项帮扶措施,比如,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近3年(含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小额担保贷款,个体经营的最高额度7万元,合伙经营的不超过20万元。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的财政贴息扶持。

  武汉市政府规定: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毕业生在毕业当年,个体户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对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毕业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可向武汉市人社局就业局咨询,电话:027-8579725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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