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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武汉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复查结果公布
2018-11-28 10:44:00
武汉市教育局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作者:

  各区教育局、环保(分)局,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区、校(园)自查,市评估组资料评估及现场复查,现将复查情况公布如下:

  一、复查合格名单

  江岸区:吕锡三小学、六合路幼儿园、武汉市第八十一中学

  江汉区:百灵幼儿园

  硚口区:崇仁汉滨小学、武汉市十一滨江初级中学

  汉阳区:晨光幼儿园、白鹤幼儿园、知音幼儿园、江汉二桥幼儿园、翠微路小学

  武昌区:武汉市粮道街中学积玉桥校区、武汉市第十四中学

  青山区:青宜居幼儿园、青山实验科技幼儿园、钢城第十三小学、武汉市第四十九初级中学

  洪山区:武南幼儿园、井冈山小学

  蔡甸区:蔡甸区第三小学、蔡甸区第六小学

  江夏区:东湖路学校、藏龙中学

  东西湖区:武汉市万科西半岛小学

  黄陂区:王家河中心小学、滠口中心小学

  新洲区:汪集街汪集初级中学、阳逻思源实验学校

  经开区(汉南区):沌口小学、新城小学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市光谷第九小学

  黄陂区滠口中心小学、新洲区阳逻思源实验学校在复查中发现存在一定问题,需进行整改(整改内容另行通知),请相关部门督促学校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并于2018年12月20日前提交整改措施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将于2019年10月组织有关专家对学校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如无明显改进,检查仍不合格将予以取消武汉市绿色学校称号。

  二、不合格名单

  经开区(汉南区):武汉经济开发区第三中学

  武汉经济开发区第三中学在2017年第十一批武汉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评估中,被列为暂定合格对象。此次纳入2018年绿色学校(幼儿园)复查范围,但经复查评估后仍未达到武汉市绿色学校标准,经研究决定,取消其武汉市绿色学校称号。

  希望各区、学校(幼儿园)进一步提高对绿色学校创建复查工作的认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广泛地开展环境教育,努力提升青少年环境意识,为推进学校绿色发展,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武汉市教育局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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