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报考须知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武汉地区实际,现将我市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报考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1月12日至18日;现场确认时间:1月12至19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月23日。网上报名及缴费网址:http://www.ntce.cn。
二、报名确认点设置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考试属地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市考点资源和生源等实际,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本次报考按“划片报名、分类组考”的原则,在江北、徐东、南湖、光谷四个片区设置14个现场报名确认点(详情见附件1)。其中,江北片区报名确认点为:江岸区招生考试办公室、硚口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江汉大学;徐东片区报名确认点为:湖北大学、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南湖片区报名确认点为: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体育学院、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汉口学院;光谷片区报名确认点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
特别提醒:报考中职类别的考生只能在江北片区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报名确认。
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报名确认点报名,考试地点由市招考办按报考类别统一重新设置,考生的具体考试地点随机编排,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应为本省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湖北省。
3.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院校所在地报考。
5.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1年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时 间 类 别 |
3月15日(笔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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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9:00-11:00 |
下 午 13:00-15:00 |
下 午 16: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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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 儿 园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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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学 |
综合素质(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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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 (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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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文化课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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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专业课 |
|||
中职实习指导 |
五、报名及确认流程
1.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点击“网上报名”湖北入口,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报名,注册时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宜)。
2.现场确认: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到所选择片区内任何一个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考生本人应向报名点工作人员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确认网页查验考生相关信息,查验无误后,审核考生身份证(身份证在身份证识别仪上刷验)、毕业证、在校学生学籍证明等证件。资格审查合格者,打印考生《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下称《报考信息表》)给考生。考生认真核对《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签上自己的姓名,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交给报名点工作人员。
3.网上缴费: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网上缴纳考试费(网上缴纳考试费操作流程〈见附件2〉、网上在线缴纳的银行列表〈见附件3〉)。考试费的标准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13]28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试费每生每科70元。逾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六、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所需证明、证件材料如下(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还给考生,证明原件不退还,其他只收复印件)。
1.人事档案在我省但户籍不在我省的考生须补充递交保管考生人事档案的单位证明、工作单位在职证明、企业劳动合同三种材料中的任何一种材料。
2.有效学历证明包括学历证书、学籍证明,大学(专)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应由学校出具,需加盖学校教务处部门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3.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七、网上支付操作流程
1.考生报名经现场审核通过后,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信息],会看到“请支付”按钮。
2.点击“请支付”按钮后,页面将跳转到支付页面,同时原页面被锁定。
3.考生选择银行(例:中国工商银行)进行支付。
4.支付完成后,页面将显示支付成功。
5.支付成功后,考生回到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信息]页面,点击“确定”按钮,页面刷新,显示最新的支付结果及报名信息。
八、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2.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是因伪造资料获取报考资格,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信息输入有误的考生必须在网上修改考生信息后再到现场确认。
4.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报名成功的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在报名网上下载并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5.报名确认现场不收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缴纳考试费。
6.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7.现场确认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九、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5年4月中旬。
十、合格证明
笔试单科成绩从合格日期开始,2年内有效。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考试合格证明领取时间及地点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报名网上发布,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合格证,逾期不领,责任自负。合格证明的有效期为3年。
附件:
1.武汉市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现场确认安排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银行列表
4.学籍证明
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5年1月6日
附件1
武汉市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现场确认安排
代码 |
类别 |
片区 |
确认单位名称 |
确认单位地址 |
咨询电话 |
确认 时间 |
4246 |
幼儿 小学 初中 高中 |
江北 |
江岸区招生考试 办公室 |
江岸区黄石路34号 |
82817946 |
14-19日 |
硚口区招生考试 办公室 |
硚口区营房二街50号 (宝丰路车站艳阳天酒店附近) |
85890545 |
13-17日 |
|||
江汉大学 |
江汉大学教务处J16A110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 |
84226093 -603 |
12-19日 |
|||
幼儿 小学 初中 高中 中职 |
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 |
江汉北路106号 (综合楼四楼408室) |
85736311 |
|||
4247 |
幼儿 小学 初中 高中 |
徐东 |
湖北大学 |
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 |
88663820 |
|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 学院 |
青山区和平大道1086号 (教学楼五楼) |
86806995 |
||||
4248 |
幼儿 小学 初中 高中 |
南湖 |
武汉大学 |
武汉大学考试中心 (武汉大学校文理学部梅园2路) |
68752843 |
|
华中师范大学 |
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 |
67868052 |
||||
武汉体育学院 |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馆东门 |
87190230 |
13-16日 |
|||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
洪山区野芷湖西路10号 行政楼三楼315号 |
87758135 |
12-19日 |
|||
汉口学院 |
汉口学院继教楼101办公室 |
59410221 |
||||
4249 |
幼儿 小学 初中 高中 |
光谷 |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四号教学楼4203教室 |
87943560 |
|
武汉软件工程 职业学院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17号 (图书馆信息楼一楼104机房) |
87996697 |
||||
华中师范大学 武汉传媒学院 |
江夏区藏龙岛凤凰大道特一号 (五号教学楼5108室) |
81979072 |
附件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附件3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银行列表
序号 |
名称 |
1 |
招商银行 |
2 |
建设银行 |
3 |
工商银行 |
4 |
平安银行 |
5 |
民生银行 |
6 |
兴业银行 |
7 |
农业银行 |
8 |
广东发展银行 |
9 |
北京银行 |
10 |
邮政银行 |
11 |
华夏银行 |
12 |
交通银行 |
13 |
浦发银行 |
14 |
光大银行 |
15 |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
16 |
渤海银行 |
17 |
中信银行 |
18 |
中国银行 |
19 |
上海银行 |
20 |
银联支付 |
附件4
学 籍 证 明
兹有学生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__月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_,是我校(院)______________专业 师范类/非师范类 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学生,该生于_______年_____月入学,学制______年。若该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达到学校相关要求,将于______年_____月毕业,取得毕业证书。
特此证明。
大学(学院)
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证明仅供湖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本科、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使用。
2.本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盖章后生效,二级学院盖章无效。
3.如因学籍证明信息差错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考生及所在院校负责。
4.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此证明原件,复印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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