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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办幼儿园收费13年来首涨
2012-08-30 10:13:00
作者: 长江日报

     公办幼儿园收费13年来首涨

  其他各级各类学校与春季相同

  近日,为进一步增强教育收费的透明度,市教育局公布了今年秋季入学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除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13年来首次略有上调外,其他各级各类学校标准与今年春季开学时相同。今年春季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市物价局网站。

  29日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涉及公办幼儿园、公办中小学、11所民办学校和中专。民办幼儿园根据各自办园条件、保教质量等因素自行制定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

  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新洲等6个区区政府所在地以外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托管的花山、左岭、九峰等3个乡镇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缴杂费、课本费和住宿费;义务教育阶段取消借读费收费项目;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和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缴杂费、课本费,只需缴纳作业本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统一安排在我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与我市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11所民办学校收费实行“老生老标准,新生新标准”:对201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学生,按现标准实行;对2011年秋季以前入学的学生,仍按原学费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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