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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发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湖北籍生源报考指南
2018-10-11 17:21:00
湖北省教育厅
作者: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湖北籍生源报考指南,服务考生正确报考。以下是报考指南的重要内容!

  一、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1.生源地(指高考生源地)为湖北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含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长阳县、五峰县等10县市。

  2.上述10县市的高校应届毕业少数民族考生;户籍、人事档案均在湖北省内的非在职往届少数民族考生;户籍、人事档案均在上述10县市的少数民族在职考生。

  3.在上述10县市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该10县市工作且户籍、人事档案均在上述10县市的汉族在职考生。

  4.在鄂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在职教职工(不限民族)。

  5.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湖北籍贯在职考生(不限民族)。

  二、资格审核材料 

  1. 应届毕业少数民族考生

  (1)本人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A4纸张大小,复印在一页上,下同),一式1份;

  (2)本人户口薄的《常住人口登记卡》(户籍未迁移至高校)或《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迁移至高校)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下同),一式1份;

  (3)考生所在高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或教育部在线学籍验证报告,一式1份;

  (4)教育部印发的《考生登记表》,一式3份。

  2. 非在职往届少数民族考生

  (1)本人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1份;

  (2)本人户口薄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一式1份;

  (3)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4)本人人事档案在湖北省内托管的档案托管(存放)证明(有签章),一式1份;

  (5)教育部印发的《考生登记表》,一式3份。

  3. 10县市的汉族在职考生和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在职教职工

  (1)本人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1份;

  (2)本人户口薄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一式1份;

  (3)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4)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工作年限、工作职务(岗位)及同意报考的证明(有签章),一式1份;

  (5)教育部印发的《考生登记表》,其中《考生登记表》“单位意见”栏需所在单位签章,一式3份。

  4.“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湖北籍贯在职考生

  (1)本人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1份;

  (2)本人户口薄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一式1份;

  (3)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4)所在西藏自治区工作单位开具的在职工作年限、工作职务(岗位)及同意报考的证明(有签章),一式1份;

  (5)与西藏自治区、招生学校分别签订的“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复印件,一式1份;

  (6)教育部印发的《考生登记表》,其中《考生登记表》“单位意见”栏需所在单位签章,一式3份。

  三、工作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10月11日至3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地点: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

  范围:报考少数民族骨干硕士研究生。

  2.时间:2019年2月底前每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公休日除外);

  地点: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

  范围:报考少数民族骨干博士研究生。

  四、有关流程

  1.审核确认报考资格

  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无需委托书)持纸质资格审核材料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进行现场审核。因条件所限,仅接受现场审核,不接受传真等方式传递材料审核。

  2.领取考试校验码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要领取考试校验码;报考少数民族骨干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按照招生单位的要求报名考试,无需领取校验码。

  通过资格审核的湖北籍考生:

  (1)在湖北省参加考试的,按上述有关要求完成资格审核后,同时领取校验码;

  (2)在外省参加考试的,持我省盖章后的《考生登记表》原件(一式1份)到考试所在地领取校验码。具体领取事宜和要求向当地省教育厅(教委)或省教育考试部门咨询。

  外省生源地考生经当地省教育厅(教委)审核通过、在湖北省参加考试的,持盖章后的《考生登记表》(一式1份)按上述时间、地点要求领取校验码。

  3.签订定向协议

  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于2019年9月30日前,由本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他人(需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持盖有招生单位(即录取高校或院所)公章的《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一式五份)或《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一式四份)与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定向协议(定向协议书内容必须与教民厅〔2018〕2号文件所附协议书完全一致)。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不得违约。

  4.公示

  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站公示,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五、有关事项 

  1.乘车路线

  (1)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47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后楼一楼。可乘578、810公共汽车等到东湖路蔡家嘴公汽站、乘552公共汽车到东湖路省老年大学公汽站后步行前往。

  (2)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武汉理工大学东院正门北侧)。可乘武汉市地铁2号线在街道口站B出口或其他交通工具至武珞路街道口公汽站后步行前往。

  2.政策咨询

  (1)湖北籍少骨计划咨询QQ群:216747963。

  (2)资格审核及校验码领取咨询:027-68880270。

  (3)就业政策、协议签署、毕业证及派遣等有关手续: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电话:400902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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