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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教育局:2017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2017-08-28    

  各区教育局,市属大中专院校,局直属有关单位: 

  做好2017年秋季开学各项工作,对于全市教育系统做好新一学年度工作,保持改革发展稳定良好势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具有重要意义。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精心组织,确保顺利开学 

  各区教育局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弘扬 “问津求真,追求卓越,立德树人”的武汉教育精神,按照全省教育战线暑假及秋季开学工作视频会要求,扎实抓好今年秋季开学工作,要结合实际,提前谋划,制定方案,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切实做到“五个提前”(干部提前到位,工作提前安排,教材提前备齐,收费提前公示、保障提前到位)、“五个确保”(确保教师按时到岗,确保学生按时到校,确保学生资助到位,确保9月1日开学上课,确保开学平安稳定)。 

  二、关爱学生,保证按时入学 

  加强《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宣传,落实“三包”责任制,完善家校互动沟通机制,确保所有学生按时入学。义务教育学段招生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密切关注学生报到情况,对在册学生没有按时到校,招生范围内到了入学年龄未入学的适龄儿童,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学习困难而失学。要重点关注留守流动儿童、随迁子女、贫困家庭学生、“插花地”学生、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落实入学“一对一”关爱帮扶机制,确保按时入学上课。针对新学年开学前后学生思想易波动的特点,及时疏导,帮助学生尽快进入学习状态,适应并融入校园生活。 

  三、从严从实,落实常规管理 

  加强学校环境建设,在校园醒目位置悬挂新学期宣传标语(见附件1),规范校园用语用字,以文明、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迎接新学期。组织教师认真制订教学计划、备好课,做好学生报到注册及教学各项准备工作。严禁义务教育学段分重点班、快慢班。认真组织新学期开学典礼及入学教育,上好开学第一课。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格落实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规范学生作息时间,严格落实小学“零起点”教学要求,保证“大课间活动”和“两操”正常开展。要按时将教材、教辅用书发放到学生手中,做到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强化教辅资料管理,严禁为学生统一订购或要求学生自行购买统一使用规定之外的教辅资料,切实做到“一科一辅”。 

  四、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 

  加强师德教育,引导中小学教师树立良好师德形象。坚决治理和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乱办学、乱办班和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落实治理中小学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有关规定,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坚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张榜公示制度。要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不折不扣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努力让每一位贫困学生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严格执行校服发行、学生饮用奶订购、商业保险购买等相关政策。市、区教育局要将规范收费、“阳光收费”作为开学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一旦发现违规收费,将严格追责,严肃查处。 

  五、维护安全,严防事故发生 

  认真落实平安校园常规管理制度,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开展以民办幼儿园、寄宿制学校等为重点对象,以校舍及设施设备、校车及交通、饮食饮水卫生、疾病防控等为重点内容,以院墙、实验室、食堂、礼堂、电梯、电器、直饮水设备及学校线路、校园安全视频等为重点部位的安全大检查。开展校舍安全排查、鉴定,立即封停D级危房校舍,加固改造C级危房校舍,待一年内改造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学校对基建维修未完工项目要采取作业面隔离等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校园出入管理,防止社会人员进入校园滋事和干扰校园秩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行动,净化学生的学习生活环境。依法妥善处理好各种影响稳定的因素,防止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严防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六、迅速行动,做好测评迎检 

  迅速进入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临战状态,认真做好测评迎检工作,提高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营造迎检氛围,在校园醒目位置和每间教室、功能室、办公室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中国梦”宣传标语,加深学校师生员工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的理解和认同;扎实开展“我的中国梦”“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两大主题教育活动。对标落实“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按照“六有”标准积极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做好食堂“光盘行动”温馨提示。 

  七、加强监督,强化责任落实 

  各区教育局要围绕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工作和开学工作重点内容,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包括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工作相关材料和学生名册、教师教案、教材征订单、收费收据等)、访谈师生等方式,组织开学工作专项检查,实现对区属学校全覆盖。市教育局将组织由委局领导带队的开学工作检查组(见附件2),于8月29日(星期二)—9月1日(星期五)到各单位检查开学工作情况,具体安排见附件2。每区原则上随机抽查普通高中、单设初中、小学、幼儿园各1所。 

  请各区教育局、局直属中小学、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务必于8月31日(星期四)上午11:00前,将开学准备工作情况报市教育局办公室;9月1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将学生入学等情况分别报我局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武汉市教育局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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