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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5月31日后高三学生禁转学籍

  楚天都市报    2016-02-29    

    高三学生没修满144个学分,不得拿毕业证。近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任何学校不得违规为未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办理毕业手续。

    按照要求,各地要在5月31日之前对所有毕业年级学生的学籍档案信息,特别是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出生日期、籍贯等个人基础信息进行数据质量核查,在全国学籍系统中修改变化的信息,并及时对变更的关键数据进行核办。5月31日之后,严禁对毕业年级学生学籍档案信息进行修改。学生毕业(结业)后,其高中原学籍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对学生基本信息进行修改。

    学校要重点关注借读生、复读生、外省转入学生等学籍异动学生的信息,防止因信息不齐全导致学生不能正常毕业。今年高中学生毕业证书由全省免费统一打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毕业证书工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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