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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小学新生学籍注册须在1个月内完成

  北京日报    2015-09-07    

  秋季开学在即,为确保新生电子学籍档案的唯一和准确,教育部要求各地做好小学新生和中职新生电子学籍的接续工作。其中,小学新生学籍注册须在1个月内完成。

  新生电子学籍接续是实现全国学生学籍“一人一号、终身使用”的保障,也是杜绝跨教育阶段学籍重复的关键。

  小学新生电子学籍接续是以小学(含附设小学班)为主体,在2015年秋季新生注册时,接续已建学籍幼儿的电子学籍档案;中职新生学籍接续是以中等职业学校为主体,在2015年秋季新生注册时,接续已建学籍中小学生的电子学籍档案,避免学籍重复。

  教育部要求相关学校严格按照《小学新生电子学籍接续操作流程》、《中职新生电子学籍接续操作流程》的要求,在中小学学籍系统和中职学生系统中利用相关功能导入新生名单、接续学籍、补录新生其他信息、审核学籍档案,完成新生注册。按照规定,小学须在新生入学1个月内为其注册学籍,中职须在新生入学20个工作日内为其注册学籍,最迟不得晚于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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