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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0
改革破冰:湖北7高校章程公开征求意见

  湖北省教育厅在其官网上公布了7所高校章程征求意见稿,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7所高校分别为: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三峡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武汉体育学院、湖北师范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等,为第一批提请省教育厅核准的学校。7所高校章程均在学术占主导、办学自主、去行政化方面有所着墨。章程均花了较大篇幅阐述学生的权利义务,明确建立学生权利保障机制,如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不服从学校处分及其它处理决定提出的申诉等....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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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大学章程吹响高校治理改革新号角

大学章程:现代大学制度重要内容

  我国高校众多,但大学章程却长期处于缺位状态。据统计,截至2011年,全国仅有26所公办高校制定了章程,而这些章程由于无统一具体标准,不同程度地存在制定程序不合法、内容不科学、实施不到位等问题。学者表示,大学章程的缺位造成了国家法律很难落到实处,学校自主权难以真正落实,这才有过去经常出现的权力“放”与“收”的循环和近年来热议的高等学校“去行政化”之争。
  刚刚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学者表示,高校章程就是高校的“宪法”,加快制定科学完善的高校章程将极大推进当前的高校改革进程 ....详细>>

大学章程:高校“去行政化”的开端

  大学章程为何被寄予去行政化的厚望?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受诟病的地方之一,在于存在行政化积弊、人才培养不甚理想等问题,以及诸如学术腐败、招生腐败等现象。应该说,高校出现的这些乱象,究其原因与教育主管部门与高校“政校不分”,高校缺乏应有的办学自主权以及高校内部行政权力过大有关。此次章程制定初步满足了人们对大学自主办学、去行政化的期待。
  高校行政化为什么受到诸多非议,通过一些现象就可以明了。一种是由于高校享受行政级别,很多高校成了机关工作人员“上台阶”的跳板,一些没有教学经验和能力的人到高校担任职务;一种是一些高校乐于聘请身居高位的领导兼任“荣誉校长”等职务,通过人脉关系来获取主管部门的项目支持,造成不公平竞争,此外,一些高校的行政干部掌握着学校....详细>>

没有章程的学校,不是真正的大学

  大学为什么需要《章程》?《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中就对此有明确的阐释: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指导和规范高等学校章程建设,促进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可以说没有章程的学校,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大学。”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表示,推动高校章程,一方面可以对大学举办者、办学者的权利边界和职责义务进行明确界定,对在大学内部治理进行规范;同时,可以将大学的办学理念、组织属性等落实到学校的制度层面,成为现代大学制度的标志和载体。
  华东师范大学副校长郭为禄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大学章程是“依法治校、自主办学的基本要求,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他看来,大学章程是推动大学自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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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制定大学章程当“以学术为本”

以学术为本,很重要的是让做学术的人有话语权

  这些年,高校“去行政化”成为了教育改革家的时髦用语。哪怕是掌握大学行政大权的校长们,也学会了张口闭口念叨几句“去行政化”。不过,必须清醒看到一点:“去行政化”不是“去权力化”。大学不是脱离人类社会的世外桃源,“去行政化”既不是让行政机构在大学里消失,也不是理想主义认为大学就不用遵循权力逻辑。“去行政化”的目标是限制行政人员的权力,把大权交给搞学术的人。
其实,我们既要看到大学章程对学术自由保障的一面,也应该看到它对学术权力建构的一面。没有权力,或者说没有基本的权利,就谈不上真正的自由。在那种情况下,即便自由已经是人人响应的口号,也难免一些人比另外一些人更加不受限制......详细>>

评论:地方高校章程还要有“地方”特色

  有别于教育部直属高校,地方高校由地方政府举办,钱从地方来,事归地方管,人由地方任,肩负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专门人才、开展科学研究、传承引领文化、提供社会服务的重任。地方高校能否制订好大学章程,不仅事关学校利益、社会公益,而且关乎地方发展。制订章程时秉持“地方”理念,一要坚持服务地方的办学定位。准确的办学定位,应服务对象明确、办学目标清晰、类型指向精准、培养标准充分、办学特色彰显、规模层次适当。
   二要充分利用地方资源。地方高校办学资源来自地方,按照资源依赖理论的观点,为了获取这些资源,特定组织必须同它所处的环境内的控制这些资源的其他组织化的实体之间进行频繁互动并努力建立亲密关系。因此,地方高校应利用地方独特的行业、企业资源优势,在章程关于人才培养、师资建设、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等内容的规定上突出行业、企业在参与办学中的重要作用。可以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吸收政府官员、行业代表、社会贤达、杰出校友等成立学校理事会,为学校搭建更为广阔的交流合作平台,争取更多更优质的办学资源。
   三要广泛听取地方意见。大学章程规定政府权力、学校权利,涉及地方政府、用人单位、高校、教师、学生等利益攸关体,牵扯面较广,社会关注度高。为了回应好、协调好、保障好各方关切与利益,制订章程的全过程应坚持多向互动,做到“开门立法”。除在校内广泛征求院系、学术组织、教职员工、学生意见建议外,还应加强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用人单位、行业组织、企业和社会贤达的沟通,充分吸收他们对章程内容的意见建议。尤其对政府权力的规定,要与教育行政部门主动沟通、反复沟通,争取政府的关注、理解与支持。
   凸显“地方”特点
   一要凸显人才培养特色。源源不断地输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人才,是地方高校的根本任务和价值体现。因此,章程要突出强调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建立健全主要满足地方需求、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体系。需要在章程中明确规定满足地方需求、体现地方特点的专业设置目录、人才培养目标、教学管理制度、素质拓展体系、教育教学标准。
   二要凸显学科建设特色。学科建设是高校的龙头工作,是培养人才、开展研究、提供服务的重要平台。地方高校要根据地方优势主导产业或相关行业需求建设学科,搭建平台,在章程中确定学科建设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战略规划、特色方向。
   三要凸显科学研究特色。章程中应明确科学研究主要服务于地方发展战略和实际需求的指导思想,结合地方特点凝练研究方向,组建研究团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解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科学问题和实用问题。
   四要凸显文化传承与创新特色。章程应明确以地方特色文化为研究对象,凝练、传播地方特色文化,并与大学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做地方特色文化的研究者、创新者、推广者。
   五要凸显社会服务特色。章程应明确立足地方、服务地方、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理念,依托高校人才、科技、信息优势,提供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为地方提供智力支持......全文>>

山西医科大学校长:段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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