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湖北省教育厅出发布了《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的通知,对新生入学行为、编班办法、关爱尊重学生、减轻课业负担、保障学生安全、健全保学机制、完善家访制度、严格课程管理、落实工作责任等九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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